关于北京市做好2025年1+X证书制度试点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本市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高职 院校为主申报,鼓励本科高校参与申报15
发表时间:2025-09-11 09:19 北京市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
关于做好2025年1+X证书制度试点 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院校、培训评价组织: 根据教育部1+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安排,即日起组织开展下 半年证书试点集中申报,X证书相关信息可在“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” (网址https://vslc.ncb.edu.cn/, 以 下简称“平台”)查看。现就做好本市2025年下半年集中申报 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院校 以2025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本市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高职 院校为主申报,鼓励本科高校参与申报。申报院校应开设有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并经过市教委备案,具有开展证书试点必 备的相关专业条件(可在“平台”查看相关证书要求)。 二、申报时间 2 0 2 5 年 9 月 1 0 日 - 1 0 月 1 5 日 三、申报程序 所有试点院校均须通过“平台”申报,试点相关工作管理、 信息发布等也主要依托“平台”进行。
1.院校在申报时间内登录“平台”,填写2025年度证书申 报计划,在“申报批次”栏目选择“第一次”进行证书申报,本 次申报采用在上半年申报基础上新增计划的方式完成。对于上半 年已申报的证书,新增计划时请联系市1+X办公室退回修改培训考核人数、申报专业等信息,对于上半年未申报的证书,通过新 增证书开展新申报。 2.证书培训评价组织在职责权限内履行审核职责。 3.北京市1+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统筹研究 确定2025年度试点院校及试点规模,并通过“平台”进行备案确 认 。 四、试点工作要求 1.试点院校要加强对校内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,切实履行主 体责任,深入研究学习相关政策文件,健全各项管理制度。要将 1+X 证书制度培训考核完成情况作为本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。 要对引入校内的X 证书严格审核把关,与培训评价组织做好衔接 沟通,审慎有序开展试点。要以X 证书为纽带探索校企合作新路 径,建设高质量课证融合模式,探索推进校内X 证书的学分认定 与转换工作。要统筹好现有经费渠道,合理安排试点工作经费, 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1+X 证 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厅函〔2020) 12号)要求,相关费用应作为正常的教育教学支出列入学校预 算。不得擅立名目向参与试点的在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。 2.培训评价组织对相关证书的量、声誉负总责。培训评价组织要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授权发布的《职业教育培 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教育部关于1+X 证书试点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,切实履行职责,坚持公益导 向,结合北京实际,与试点院校建立良性沟通交流机制,及时为 本市试点院校提供培训指导、条件支持、技术咨询、考核评价等 服务,保障院校内试点工作顺利进行。
北京市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 (代章) 2 0 2 5 年 9 月 1 0 日
(联系人:尤天慧010-8219233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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